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1-10-11 02:21:35 - 证券时报网

原标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21-10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清洁能源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1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1年9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5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5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21-10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电股份,股票代码:000875)自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早上开市起复牌。

  2.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申请,因筹划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部分清洁能源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16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积极、充分的沟通和洽谈。

  2、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3、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规定,披露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9月15日)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流通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相关内容详见《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三、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多轮磋商、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但由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核心条款未能完全达成一致,考虑到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终止筹划是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票复牌安排及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其他事项

  对于公司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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