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可申请补贴,最高1万元!
2023-10-11 11:42:33 - 潮州发布
转自:潮州发布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已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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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其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参保地均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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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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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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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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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交材料(申请人)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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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核验信息(人社部门)
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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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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