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信宜市北界镇禹航糖水店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2023-10-11 14:26:1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东茂名】信宜市北界镇禹航糖水店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北界镇禹航糖水店,该店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榴莲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市监处罚〔2023〕432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32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购进“榴莲卷”(生产日期:20220718,保质期:一年;每袋10粒)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制作小吃“榴莲卷”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18粒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仍与其他保质期内食品原料混合摆放使用。当事人在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后仍用其生产制作了4份小吃“榴莲卷”对外销售。上述食品原料进货价格为5元/袋,小吃“榴莲卷”的销售价格是8元/份。涉案货值金额是41元,违法所得为32元。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原料时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榴莲卷”18粒;3、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2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项合计5032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过期食品

行政相对人名称信宜市北界镇禹航糖水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3MA57657E87----------陈**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7

公示截止日期2026-09-27

处罚机关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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