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2023-10-11 16:02:1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报

近年来,甘肃省生态环境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以硬核担当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坚决扛起黄河上游生态保护重任。

整体谋划,织密“两法”衔接共治网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的职能定位,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办法(试行)》等,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行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等工作的程序、方法、步骤、责任等,厘清职责,规范程序,形成部门协作、联动执法、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震慑力。

同时,组织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专项行动推进会,就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会商讨论,对6个涉重点案件实施省级联合督办,推进“两法”深层次无缝衔接。

此外,加强跨区域、跨流域协作,同步推动省内相邻市州之间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推动甘肃、青海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跨区域合作机制,制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专项合作行动计划》,签订《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跨界水体监测信息共享协议》,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任务策应、合理压缩违法犯罪空间等目的,逐步构建一体化打防管控格局。

协同推进,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

为遏制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连续三年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3家单位从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入手,强化调度督导和联合督办,集中查办了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形成了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87件,移送公安机关24件,发布典型案例12件,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战果。

组织开展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规范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等联合检查,组织信访、自动监控数据中心等业务技术单位,定期收集梳理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移交问题,利用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动态管控系统巡查和排污企业用电智能管控预警等技术手段,全方位、多渠道获取违法问题线索,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小散远”点位等进行了“集中筛查、系统会诊、精准打击”,先后督办、交办问题线索12批150余条,实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精准锁定违法问题,靶向打击违法行为。

全面提升,构建监督执法“新高地”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生态环境执法干部岗位培训,建立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实训基地并组织实训,累计培训248人(次)。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庭审,通过一堂堂法治实践课,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全面检验练兵成效。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活动纳入2023年度全省第一批创建示范项目目录,目前已有3个市级执法机构通过验收。

加强同检察、公安等部门业务交流,通过联合培训、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全面系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涉环境违法犯罪办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精准提高执法人员对案件定性、文书规范、证据收集、条规适用、定性量纪等方面的业务水平,系统提升办案人员办理涉嫌行政拘留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案件评查专题培训和交叉互评,通报大练兵案卷评查情况,研究修订《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

此外,甘肃生态环境厅还联合省司法厅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和执法稽查,全面审查、有错必纠、严格监督,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联合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交通等部门向社会发布通告,敦促、规劝在逃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加强《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发挥有奖举报引导、主流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鼓励群众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利用新闻媒体定期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形成群策群力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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