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试点委托审查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2024-10-11 17:40:00 -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记者佟明彪)“两年多来,共委托5个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申报854件,委托案件占同期全部简易案件的比例达到57.74%,委托地方审查效率、标准与总局基本保持一致。”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深化改革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并购监管体系”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2022年8月起开展的经营者集中试点委托审查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据悉,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中央事权,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负责。试点委托工作是落实2022年8月新反垄断法“建立分类分级审查制度”的要求,同时也是提升审查质效,更好服务企业的重要举措。

徐乐夫介绍称,两年多来,共委托5个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申报854件,受理768件,审结739件,委托案件占同期全部简易案件的比例达到57.74%。委托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8.1天,平均审结时间17.15天。今年上半年对委托试点情况的回顾和评估显示,总体上,两年来地方审查能力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公平竞争环境不断优化。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方葆青介绍,自2022年8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八省区市的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工作。截至2024年9月30日,共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经营者集中案件186件,涉及交易金额超过4000亿元,审结153件。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彭文皓介绍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试点工作,主要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六省一市部分简易程序案件的审查工作。截至2024年9月30日,共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案件318件,审结案件298件,审结案件涉及交易金额超3100亿元,对外发布96批次无条件批准案件公示,发现涉嫌未依法申报案件6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案件4件,办结经营者集中商谈41件。

徐乐夫表示,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试点委托审查评估工作,结果显示,各方对委托审查工作统一性、规范性、高效性等表示满意,试点委托有利于充分发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靠近经营市场、靠近经营主体优势,就近为企业服务。目前已建立起区域横向协作、局地纵向贯通的立体化经营者集中监管网络。从各方反馈意见来看,试点工作是一次立足监管为民、服务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改革思维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三公一统’,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经营主体能动性,服务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助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徐乐夫说。

(责任编辑: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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