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5224元

2024-01-11 16:23:1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长春市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长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5224元

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3年度(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

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5224元,待2023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

缴存基数下限

长春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长春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申报时间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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