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启动 参保政策发生两大变化
“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已经启动,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11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就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有关政策进行通报。
缴费标准
为积极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确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为670元,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目前我市执行的仍是全国居民参保最低缴费标准。
同时,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参保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400元/人,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240元/人。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一次性集中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不再延长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享受待遇。
参保政策新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待遇等待期发生变化。设定居民医保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和断缴人员的等待期,即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同时增设了断缴人员的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不连续参保的人员,即使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缴费也会有待遇等待期。增设变动待遇等待期和修复变动等待期,即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一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纳断保年度个人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第二个变化是建立“两个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全省统一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同时,建立“两个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首先是“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是前期累计的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不清零。其次是“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起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直至使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激励额度才清零。自2025年起,不连续参保的,不仅不能在参保后立即享受报销待遇,也损失了连续参保的激励。
(朝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