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255亿元投入“百千万工程”,农业农村获重点支持|新闻发布会

2024-11-11 16:36:07 - 政府网站

转自:清远发布

11月8日,清远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关于落实“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工作相关情况。

发布会通报,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5.32亿元,同比增长8.4%,收支整体基本保持平衡,为实施“百千万工程”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市财政局统筹各级资金达255亿元,保障“百千万工程”实施,同比增长7.5%。

新增设立市“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1.05亿元

发布会指出,近年来,清远市财政部门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支持“百千万工程”的各项工作,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百千万工程”在清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今年4月,市财政局新增设立市“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在2024-2026年期间,每年安排市本级财政资金3500万元,合计1.0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有关项目实施。

市财政局通过撬动整合国有资本、社会资金、捐赠资金等资金,确保资金要素投入不断加强。去年以来,充分用好省重点支持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注入资本金4.9亿元,同时发挥省市财政奖补资金及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与省属国企、社会资本组建产业基金,主要投向主平台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效应明显。市财政局坚持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机制,持续推动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等四项融资配套政策,为乡村振兴、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截至2024年9月,累计办理融资业务2143笔69.64亿元,累计降低融资成本超6600万元。

“百千万工程”债券资金投入规模不断扩大。2024年,全市专项债券资金计划安排用于“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截至目前,我市2024年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建设已超过80%。

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投入

自“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在佛冈县水头镇,光伏、医养中心、魔芋基地、圩镇改造、绿道网等重点项目纷纷建成落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5.1%。这是清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百千万工程”顺利推进的生动写照。

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投入,有利于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科目支出同比增幅2.22%,实现近年连续正增长。2024年,市财政局继续把农业农村领域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市财政预算资金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同时,坚持土地出让收入“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4年全市土地出让收益计划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40%以上,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8%,大力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市财政局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改革,探索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其中,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等财政资金“补改投”模式,帮助基层积累资产、壮大财政实力、激活发展动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支持强县连镇带村。目前,英德市西牛麻竹笋成功入选省级财政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补改投”首批三个试点项目之一,获得省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项目建设实施正在有序推进。

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

为优化财政管理体制,提升资金要素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推进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实行财政“省直管县”,加快县(市)级资金往来,缩短资金拨付时间。同时,完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等三个领域的市、县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其他领域改革工作也持续推进。

在加强“百千万工程”资金监管方面,今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统一开设“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管理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开展“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的资金,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加强专户资金的跟踪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另一方面,今年6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近期,市纪委监委、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进一步挖掘可能潜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持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升“百千万工程”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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