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02-11 01:49:28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万股,发行价格25.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2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963.8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32.1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67,455.8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600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55.8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二)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绍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2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8日

至2022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中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2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2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一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晨露

联系电话:0791-8377508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传    真:0791-83775088

邮政编码:330100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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