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四人拘留十日!亲友春节打牌带“彩头”算赌博吗?

2024-02-11 15:57:13 - 黑龙江卫视

春节假期,辛苦了一年的打工人纷纷返乡与亲朋好友共度佳节,茶余饭后,三五知己间难免要搓几圈麻将助助兴,亲友间的娱乐,如果带上点“小彩头”,是否属于赌博呢?日前,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相关案例,对上述行为是否属于赌博作出释法说理。

案情显示,何某、刘某、陈某、王某四人系多年好友,2023年春节期间,四人相约在某台球厅包间内打麻将。当日,北京某区公安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到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牌桌上有四色筹码,何某等四人各持筹码若干。

北京二中院介绍,因涉嫌赌博,民警对四人进行传唤调查。经调取四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四人的供述,公安机关查明:何某等四人约定通过打麻将的方式赌博。为避免使用现金,四人约定使用筹码计算数额,再通过微信转账。每人初始筹码为2个红色、8个白色、10个黑色,红色一个500元,白色一个100元,黑色一个20元。四人约定结算输赢的方式是输的人用初始筹码数额减去牌局结束后手里剩下的筹码数额,最后将结算的钱转账给赢的人。

经调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何某等四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何某等四人虽然未直接使用现金赌博,但通过某区公安分局调取四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四人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四人约定以结算筹码的方式进行赌资支付。何某等四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依法应予处罚。

法官介绍,为了规避处罚,不少赌徒都会选择使用筹码从而避免直接使用现金结算赌资,但通过筹码方式结算赌资的,仍然属于赌博。《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即便不使用筹码而是以“打欠条”“记账”等方式结算的,只要查证属实,仍可认定为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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