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关税2.0”何种路径?企业如何应对?贸易法律专家这么看
“贸易壁垒正从传统的‘原产地歧视’向‘企业所有权歧视’演进。”
随着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即将重返白宫,其关税2.0政策引发全球关注。
近期,在北京广问律师事务所举办国际经贸沙龙上,美国HarrisSliwoski律所资深律师亚当斯·李(AdamsLee)表示,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充满不确定性,其实施力度和范围将受政治、经济和技术因素的影响。从其第一任期的实践来看,特朗普更倾向于将关税协议作为政治表态工具,而非追求实质性经济成效。最终,关税实质上是一种消费税,成本直接由美国进口商承担,并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未来,如果关税规模扩大,对经济的影响可能会更大。
对于特朗普的关税言论,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近日回应称,中方反对单边加征关税措施的立场是一贯的。美方应恪守世贸组织规则,与中方按照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可持续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国际贸易限制措施正在发生转变。北京广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健观察到,贸易壁垒正从传统的“原产地歧视”向“企业所有权歧视”演进。例如,美国近年出台的《通胀削减法案》就通过限制特定背景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关键环节形成了新型贸易壁垒。
管健建议,为规避政策限制,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设计股权结构,降低敏感股份或资本的占比,以减少被定义为“风险实体”的可能性。此外,也可通过转变合作模式,如将生产外包而专注于技术授权与品牌价值,从而减少直接参与运营的风险。
特朗普2.0时代的关税政策走向与实施路径
在竞选期间,特朗普提出了一系列激进的关税提议,包括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10%-20%的普遍性关税,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征收25%的特定关税,以及对墨西哥汽车等特定行业征收高达200%的惩罚性关税。
李认为,任何非美国商品都可能成为关税目标,但具体政策的实施路径难以精确预测,这“就像预测台风路径,只能判断方向和规模,却无法确知登陆点”。而与2016年相比,当前讨论的重点已从关税“是否实施”转向“实施强度有多大”的问题。
过去一个多月以来,特朗普的经贸团队逐渐组建完成。他提名对冲基金高管贝森特(ScottBessent)担任美国财政部长,债券交易公司首席执行官卢特尼克(HowardLutnick)为商务部长,并引入了保守派经济学家哈塞特(KevinHassett)负责白宫经济委员会。此外,他还提名格里尔(JamiesonGreer)和纳瓦罗(PeterNavarro)担任美国贸易代表(USTR)和白宫贸易与制造业高级顾问。
这一团队构成展现出不同的风格特征,华尔街背景的候选人可能倾向于渐进式、对商业友好的实施方式,而以纳瓦罗为代表的“鹰派”则支持更为强硬的关税政策。
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第二个任期将和第一个任期一样,贸易温和派将试图缓和关税鹰派提出的更极端的要求。但和上次一样,特朗普可能会更倾向于关税。只有当关税导致物价上涨,人们抱怨通货膨胀时,他才会考虑降低关税。”
他还强调,需要考虑到特朗普内阁成员的高更替率。“他们被提名并不意味着他们会被批准并担任整个任期。这个任期可能更少变动,但前提是只有真正忠诚的人才会想进入他的内阁。许多可能更温和的候选人看到任何试图约束他的顾问在第一任期所遭遇的事情,可能会认为这次不值得经历这些。”他说。
从关税实施的时间点来看,李分析称,第一任期时,特朗普用了两年的时间才推出第一波关税。目前来看,根据程序要求,即使是最短的情况,关税政策也需经历公告、意见征询和听证等阶段。因此,最快需要6个月,真正的时长可能接近一年。
然而,特朗普可能会寻求通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PA)或“308条款”等非常规途径加速实施关税。李认为,特朗普在第一任期内已表明,他不介意启用这些“非常古老的法律”,并将美国法律体系中的所有贸易工具视为可用选项。
供应链重组与投资前景
在关税威胁下,供应链布局与企业对外投资战略正面临重要抉择。
亚当斯·李表示,在上轮关税冲击下,企业试图将供应链转移至越南、印尼和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但最终受制于当地较低的制造效率和技能水平。“即便面对25%的关税,大多数企业仍选择保留在中国的生产基地,”李表示,”但若关税攀升至60%,可能促使企业重新评估供应链战略,加速向东南亚转移。”
上个月底,墨西哥总统否认其国家作为中国产品进入北美的转口渠道的说法,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对此表示,中国同各国开展贸易合作基于国际规则和市场原则,互利共赢是本质特征,我们始终认为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
毛宁称,中国和墨西哥是相互信任的好朋友、共同发展的好伙伴。自华进口对墨西哥制造业发展和外贸竞争力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墨西哥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保持稳定健康的经贸关系符合双方的共同期待和各方的长远利益。中方愿同墨方一道维护好双边经贸合作良好生态,助力各自国家发展。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竞宇律师称,原产地规则极具复杂性,不同国家的原产地标准之间差异较大,导致企业在应对关税时面临诸多挑战。
此外,美国和欧盟在贸易壁垒建设上展现出极大的灵活性,通过国内法快速修订和制定新政策,使得企业应对策略可能迅速失效。传统的关税壁垒正在向环保、碳排放等非关税壁垒转变,这些领域缺乏国际共识,抗辩难度显著增加。
从企业应对来说,郝竞宇建议,企业出口和出海过程中需注重合规经营,避免因不合规行为而成为贸易壁垒的直接目标。同时,企业需积极面对反倾销等调查,通过参与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利益,而非依赖转口贸易等规避方式。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纪文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政策不确定性正成为跨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当前作出的投资决策可能在两到三年后因政策变动而受挫,这种风险不仅影响中国投资者,也波及全球投资者,”纪文华表示,对企业而言,他们往往看重的是政策的可预测性和风险的可控性,稳定的政策环境比关税水平本身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