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培育放心消费承诺企业2904家 通过“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创建活动,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消费维权工作亮点

2024-03-11 07:52:00 - 新疆网

转自:新疆网原创

核心提示: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23年四季度,全疆已培育放心消费承诺企业2904家。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23年四季度,全疆已培育放心消费承诺企业2904家。

3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现场了解到,新疆通过“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截至2023年四季度,全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共1429家,退货数量42.3万件,退货金额达9067.7万元。

近年来,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立足本职本责,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各行业各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水平。比如卫健委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确保了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投诉举报工作依法依规有效运行。银保监局健全完善在线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乌鲁木齐地区银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填补新疆银行业纠纷调解组织空白。司法厅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消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疆共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3个,调解各类消费纠纷11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共创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朱新说,全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紧扣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加大消费维权保护力度,积极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消费维权工作亮点,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钱爱萍介绍,机构改革以来,各级消协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201.55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3.21万件,已解决42.14万件,解决率97.5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1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消保委将协同各委员单位,充分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商品服务监督、消费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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