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五项违法行为,福建长乐农商银行被罚款341万元
2024-03-11 10:38:08 - 财经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处以罚款341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陈某彬被罚款7.2万元;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业务拓展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李某强被罚款7.3万元;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数字金融部总经理王某被罚款3.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