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设施 强化监管 遏制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

2024-03-11 12:54:41 - 媒体滚动

全国人大代表孙晓颖——

完善设施 强化监管 遏制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

对于规划建设、拟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新建设项目,要提前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的规划,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做好设计、施工管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城乡居民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进入飞速发展时期。但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推车上楼、乱停乱放、室内充电、飞线充电、私自搭线等行为屡禁不止。”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枣庄市第三中学教师孙晓颖认为,电动自行车火灾已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势在必行。经过调研,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加强管理迫在眉睫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较2022年上升17.4%;2022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起,比2021年上升23.4%。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呈上升态势,这与居民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上升,而与之配套的充电桩、充电棚等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偏少有很大关系。”孙晓颖认为。

调研中,孙晓颖发现,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首层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的行为屡禁不止,对人员疏散造成很大影响。同时,市场上仍然流通着大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一些商家违法改装、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

合理规划建设设施

“必须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区域,强化电池质量监管,确保消防安全。”孙晓颖建议,可以从加大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属地消防监管职责等方面着手。

“要加大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孙晓颖建议,对于规划建设、拟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新建设项目,要提前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的规划,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做好设计、施工管理。对于已建成的市场化运营的小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业主的需求意愿,依法组织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对于老旧小区、城中村,属地政府应当发挥积极作用,推广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重要场所应积极推广安装集中充电设施、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有效缓解电动自行车充电压力。”她说。

“应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监管职责。”孙晓颖建议,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明确住宅小区、自建房、城中村、高层建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物业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社区,属地镇街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还应该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孙晓颖建议,“物业、村(居)民委员会应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要立即组织清理搬离;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机构报告,进而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此外,孙晓颖建议,借力智能监管夯实防控基础,加强群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可以建设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物防技防措施,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同时,借助智慧城市建设契机,积极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孙晓颖进一步补充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必不可少,这是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共同抵制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的关键,应加大力度鼓励群众投诉举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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