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海西银罚决字〔2024〕1号、2号)

2024-03-11 17:07:5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海西银罚决字〔2024〕1号、2号)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海西银罚决字〔2024〕1号、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青海都兰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海西银罚决字〔2024〕1号

两年内第二次欠缴法定存款准备金;

未按规定对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

未按规定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罚款7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行

2024年

3月5日

2

王欣(时任青海都兰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海西银罚决字〔2024〕2号

对都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对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

未按规定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罚款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行

2024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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