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海西银罚决字〔2024〕1号、2号)
2024-03-11 17:07:5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海西银罚决字〔2024〕1号、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青海都兰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海西银罚决字〔2024〕1号
两年内第二次欠缴法定存款准备金;
未按规定对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
未按规定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罚款7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行
2024年
3月5日
2
王欣(时任青海都兰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海西银罚决字〔2024〕2号
对都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对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
未按规定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罚款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行
2024年
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