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

2023-04-11 15:22:00 - 广州日报

转自:广州日报客户端

4月11日,据“网信中国”公众号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征求意见稿称,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其中提到,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数据包含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能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国家网信部门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其他监管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用户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不得非法留存能够推断出用户身份的输入信息,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

征求意见稿指出,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用户过分依赖或沉迷生成内容。

同时,提供者发现用户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商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时,包括从事网络炒作、恶意发帖跟评、制造垃圾邮件、编写恶意软件,实施不正当的商业营销等,应当暂停或者终止服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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