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 | 公积金首套房利率调整、最新提取便利措施

2023-04-11 16:37:26 - 淄博发布

转自:淄博发布

4月1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民生看淄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勇对《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解读,介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管理运营情况,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一、2022年10月1日,国家对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对于此前已发放的贷款应执行何种利率标准?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规定,我市也相应调整了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是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标准,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即2.6%(5年期及以下)、3.1%(5年期以上)。对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含)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即2.6%(5年期及以下)、3.1%(5年期以上)。二是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仍执行原利率标准不变,即3.025%(5年期及以下)、3.575%(5年期以上)。好,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二、目前,在租购并举住房保障框架下,我市是如何发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保障我市新市民和青年人在淄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要求,实施租购并举住房保障制度,更好的支持和服务来淄、在淄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紧紧围绕缴存人需求,不断创新提升服务,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一是简化提取材料,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对于满足无房租

房定额提取条件的,实现零材料办理提取;二是开展分类施策,满足缴存职工资金需求。无房租房提取可按月、按季、按年自由选择定额提取;对于凭租赁发票金额提取的,实行不超过定额租赁提取金额的两倍进行办理;对于租房资金需求较大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租金支出不限制租房提取金额。三是优化网办、掌办为易办、好办,增进缴存职工获得感。新系统升级换代后,租房提取的掌办、易办受到广大缴存职工的欢迎,特别是青年群体,动动手指,提取资金快速到账。2022年,我市租房提取4.86万人次,提取资金1.92亿元,较2021相比增长14.94%。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满足了缴存职工“住有所居”的需求。

2023年,我中心联合商业银行推出了“淄博公积金租房贷”,为租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提供专项贷款,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资信转换为金融授信。为刚刚毕业参加工作还未购买住房的年轻人提供了住房保障,让其在出校门、进公司门的过渡时期感受到社会关怀,提高淄博对人才的吸纳力、包容力。

来源:淄博发布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