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果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大米,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2-05-11 14:21:00 - 媒体滚动

上海某果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大米,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5月11日,劳动报记者了解到,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于5月10日晚间就上海某果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超保质期大米案进行情况通报。因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披露,5月1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接辖区某小区居民反映收到的团购大米为过保质期大米。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至案发地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群,以跟团的形式销售的重量10公斤/袋,名为“鲍老二香米”的大米超保质期。

上海某果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大米,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某果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大米,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上海某果业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资质后,从事生活物资保障经营活动。4月28日,当事人以微信群跟团的形式销售了重量为10公斤/袋,名为“鲍老二香米”的大米;4月30日,当事人送货至消费者后,被发现上述大米中的15袋大米超保质期(生产日期20211008,保质期:六个月(常温下))。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当事人销售超保质期大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疫情管控期间的生活保障重点物资大米,是居民的生活必需品,抓好经营者守法经营,保障居民生活物资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在落实好疫情管控要求的情况下,迅速到达现场,严格执法,处置得当,化解了一起社区团购中关于保供食品的民生舆论;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现场取证、查处、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了快、严的疫情管控案件办理规定。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