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桐语广告有限公司采购失信,被罚3663元

2024-06-11 01:10:56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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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项城市桐语广告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宁陵县财政局决定,对项城市桐语广告有限公司处罚。罚款366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

项城市桐语广告有限公司采购失信,被罚36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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