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群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被罚款80000元
2024-06-11 08:45:59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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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5日消息,成都群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涉嫌“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案,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80000元。
据公告内容,成都群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未采取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相符合的防护措施,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储存,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
成都群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构成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处罚。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的决定,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环罚字(2024)XD025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05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8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8.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处罚
违法事实成都群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涉嫌“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
处罚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0MB1582276G
数据来源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0MB1582276G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79492748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