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摘登② | 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委员们这样建言

2024-06-11 12:57:24 - 媒体滚动

转自: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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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5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14位政协常委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大会发言。现将发言摘编刊登如下——

毕井泉常委的发言:

探索构建城乡统一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发言摘登② | 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委员们这样建言

建立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质性推动共同富裕的需要,是释放攒钱养老工作人群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需要,也是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的迫切需要。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是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逐步建立起来的,存在一些问题:人群待遇差别大;地区差距大;保障不足与资金大量结余形成明显对照;商业医疗保险亟待规范。

得病和失能是每个人步入老龄阶段都要面对的必然性问题,必然性问题应当通过公共服务解决;劳动年龄人口及其配偶、子女患病是相对小概率事件,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困难人口和患重大疾病人口是医疗需求底线,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建议在维持现有筹资标准、不增加企业和个人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探索构建城乡统一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一、在职工医疗保险金统筹部分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引导更多公共资源,用于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和照护服务。

二、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负责全社会65岁以上老年人普通门诊和慢性病治疗所需仿制药和标准治疗药物费用、住院治疗的普通病房及相关费用、失能老人的居家照护费用等。

三、设立老年人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由个人自愿缴纳,用于65岁以后超出基本医疗保障的多层次医疗需求。

张宽寿常委的发言:

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发言摘登② | 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委员们这样建言

随着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深入推进实施,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运行平稳。与此同时,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基金筹资难度和征缴压力不断增大,也影响了基金的安全性和制度的可持续性。为此建议:

统筹建立促进城乡居民稳定参保的筹资机制。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不一定与财政补助同步增长,而是在满足国家基本医保待遇清单要求及保持筹资水平总体增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各地经济增长、医疗费用上涨和群众医疗保障需求等实际情况,由各省市合理确定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个人缴费标准,不搞“一刀切”。

针对连续参保人群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对于长期稳定参保和不稳定参保的城乡居民,在缴费及待遇上应有所区别。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以家庭为参保单位进行筹资,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家庭账户,并将居民自己缴纳保险费的一部分(如个人缴费的50%左右)作为家庭账户积存,管理及使用办法可参考职工医保。家庭账户余额可用于门诊付费和下一年度的医保缴费,并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为避免家庭账户资金大量结余,可改革制度设计,首先使用家庭账户基金,然后再使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进一步发挥医保政策对“三医联动”的引导作用。明确以健康保障与促进为目标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理念,强化部门间协同发力,特别是强化医保、卫健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合理调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继续利用医保结余资金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基本医保补偿内容扩展,使医生基于临床诊疗需要提供服务、基本医保基于参保人需求提供保障,充分体现医疗机构技术价值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引导性作用,撬动“三医”联动改革,让医院的业务收入方式由目前的项目收费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医保复合支付方式收入为主,让医院的获利模式由目前的多收多得为主逐步转变为只有通过合理诊疗和合理结余才能获利为主,促进医疗机构和诊疗行为回归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钱克明常委代表民盟中央的发言:

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发言摘登② | 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委员们这样建言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我国城乡要素流动仍存在一些堵点和难点,主要表现为:土地方面,城乡统一的土地要素市场不健全,农村土地价值实现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劳动力方面,城乡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差距,进城农村劳动力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不够等。资本方面,城乡投资预期收益差距突出,资本下乡监管机制还不健全等。

未来十年是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关键窗口期,加快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极为重要也更加紧迫。为此建议:

探索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路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建立相关主体共享的土地要素利益联结机制,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公平共享增值收益,逐步建立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环境。建议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正视城镇化进程中的劳动力问题,协调好城乡关系。要根据乡村人口总量和占比双降趋势,从城乡两端加大改革力度。在城镇端,建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建立中央转移支付与地方常住人口规模挂钩的机制。在农村端,建议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以成员家庭为赋权和权利行使单元,健全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探索建立高素质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机制。

为资本在城乡间双向流动提供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快建立工商资本联农带农机制。建议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农村储蓄更多转化为农村投资的有效机制;合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支持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健经营。

程永波常委的发言:

深耕农村金融沃土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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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是实现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特别是托稳种粮农民信心、突破种业关键核心技术,都迫切需要金融支持。近年来,我国在金融支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粮食产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出现深刻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个问题尤为值得关注,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粮食领域科技创新的融资难题亟待解决,粮食安全风险保障体系亟须强化和完善等。为此建议:

加快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建议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开发“银行+龙头企业+上下游经营主体”等供应链金融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制度建设,完善名录管理,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的优势,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创新开发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性。

不断加大粮食领域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建议利用政策性种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为种业企业在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上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探索种子品种权质押融资业务,为中小型种业企业提供更为灵活的轻资产融资途径。

进一步强化农业保险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作用。建议全面执行三大主粮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优化“保险+期货”模式,并完善巨灾风险的保险制度;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保险大数据平台,推动风险区域划分和费率的科学制定,构建精准的定价、承保、理赔和反诈机制;推动功能性粮食作物保险的发展,为优质水稻、高蛋白玉米等作物提供风险保障,促进生态、高值、高效粮食产业发展。

张恩迪常委代表致公党中央的发言:

加快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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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启动自贸试验区建设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首创性和引领性不断凸显。加快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关键是在“提升”上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为此,建议加快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强系统性制度创新,筑牢高水平对外开放基础。建议加强纵向联动与横向协同,强化自上而下的授权管理体制的顶层设计与指导;理顺自贸试验区的集中归口管理和部门协调推进的关系机制;加强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开放载体在产业联动、政策协同、平台互动等方面的集成创新,提升制度创新组合的耦合性。

加大重点领域创新力度,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建议扩大现代服务业开放,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开放路径;创新服务贸易监管模式,推动探索竞争中立、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与环境保护等“准入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际合作,深入参与数字贸易、绿色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等新兴领域规则制定。

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水平对外开放活力。建议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和诉求,破除市场准入的隐形壁垒和企业健康发展的梗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加强国际仲裁等专业人才培养;对标世界银行发布的宜商环境标准体系,建立营商环境的长期监测及定期评估机制。

统筹发展和安全,构筑与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议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大胆闯”“大胆试”的同时,强化底线思维、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完善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体系;织牢高水平开放“安全网”,积极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工具,实现全流程实时风险智能监测和动态预警管理。

高峰常委代表全国工商联的发言:

发挥跨境电商优势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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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随着时代发展,我国跨境电商和民营经济都将持续迎来更大更好的发展良机。但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仍存在诸多短板,亟须在协调国际规则、提高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下苦功、谋实策、找良方。为此建议:

建立更加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跨境电商规则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民营企业在跨境交易中面临的标准统一、数据互联、监管互认、解纷仲裁等方面问题和需求,与国外商会组织联合推动完善已有的双边、多边合作条约、规则、协议,并争取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建立相关合作机制。

创新监管模式,提升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着重优化跨境电商直邮进出口的资格审查、货物核验等环节,建立完善便捷的清关和支付结算体系。创新“单一窗口”备案申报、出口海外仓退税“白名单”、独立站订单报关等模式。

积极引导扶持,统筹优化布局海外仓。加强对话合作、政策引导、电商与物流企业联动,推动海外仓的布局与“一带一路”建设、中老班列等结合起来,拓展新兴经济体,逐步形成覆盖全球、结构合理、布局科学、高效运营的海外仓网络体系。

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和以电商业务为主的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在金融、财税、数据、人才、信息、降低平台成本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和有效引导,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合规发展、创新发展、错位发展;支持电商、快递企业强强联合、取长补短、整合资源、抱团出海;加快光缆等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建设,加大头程、尾程、支付、营销、海外仓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升级换代后不再使用的产品(如二手车等)研究出口配套政策措施;探索跨境电商与“边民互市”融合的政策。

蔡冠深常委的发言:

推动香港国际化提质增效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

发言摘登② | 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委员们这样建言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推动下,香港正全力打造国际创新科技、中外文化艺术交流等八大国际中心。中央高瞻远瞩的部署,蕴含着对香港能够做好中国与世界之间“超级联系人”“超级增值人”的高度信任,也彰显出香港得天独厚的优势。建议推动香港国际化提质增效,为国家高水平开放发挥积极作用。

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数十年来一直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全球第四大外汇市场和亚洲最大财富管理中心。中央宜加强对港指导和协同,进行妥善应对。

保持香港法制特色,维护与国际完全接轨的营商环境。香港法制特色对于吸引外资、保持我国与其他国家在科技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联络至关重要。建议中央在可控范围内积极用好香港法制和人才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及内地自贸区、经济特区加强法制改革,改善投资和营商环境,促进外资对香港和大湾区投资恢复发展,以突破封锁、避免脱钩。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借鉴欧盟做法,加快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过程。中央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由点到面、先易后难,通过大量的容错试验,率先建立成熟发达的共同市场。许多中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做法,宜在大湾区率先试行。

支持香港打造“数字丝绸之路”和亚太数据服务中心。香港是亚太区域通讯枢纽,对外电讯基建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法制环境和法律服务具有国际公信力。香港出色的数字科技可为打造亚太电子仲裁和网上仲裁中心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有助各国克服地理和技术障碍,减少法制和社会政治障碍,走共享互利共赢之路。

支持香港运用绿色金融领先地位,协助国家打造绿色金融国际服务中心。香港拥有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绿色融资渠道,可以与大湾区联手设立机构为中外企业进行国际标准审计、认证和评级,建设全球领先的ESG服务中心。

文字编辑:罗韦

摄影:姜贵东

新媒体编辑:马鑫雨(实习)

审核: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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