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网贷后转借他人当心!这样的借款合同可能无效

2023-07-11 15:50:44 -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于婷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如今,各类网贷平台、信用卡套现等方式的小额贷款业务层出不穷,在给百姓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一些不了解金融机构贷款规则的人极易落入不受法律保护的危险地带,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近日,成都锦江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出借人的资金来源为网贷,法院判决双方借款合同无效。

成都市民张某通过闺蜜介绍与吴某相识。随后,吴某提出自己出现资金困难,希望能向张某借款来面对资金难题。张某答应,然而她的资金来源并非自己的存款,而是通过网贷或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共计向吴某交付借款26万元。此后,吴某还款12万元,仍然剩余14万元未归还。

随后,在张某的要求下,吴某出具14万元借条,表示自己收到全部借款,借期一年,约定月息0.8%,若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每天按应还本息总额0.1%支付违约金。然而,吴某未能按期付息,张某一气之下将对方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吴某偿还剩余本金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锦江法院法官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相关规定,张某使用信贷资金出借给吴某,出借行为无效,利息和违约金约定亦无效。但借款人吴某应返还本金,张某可以主张按出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于是,判决吴某偿还张某剩余借款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官说法: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目的是支持生产经营。将贷款转贷他人,不仅违背民间借贷出借人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更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出借人如果贪图利益,铤而走险,套现转贷,有时候不仅无法要回借款本金,还须向银行还款,增加诉讼成本。

此外,若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转贷人还可能犯高利转贷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为了利益逾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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