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2023-07-11 18:10:2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7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8期),涉及1家经营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XBJ23330212308631459的花生米(生)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春风怡养中心销售的花生米(生),抽检项目中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米(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7月5日作出编号为“甬鄞市监处罚〔2023〕63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98元;2.罚款1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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