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女人”褒曼

2024-07-11 07:08:23 - 羊城晚报

□何华[新加坡]

重看了萨冈的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萨冈的小说,我最喜欢这部。萨冈年少成名,红透法国。当然,她不是一流作家,但可能比亦舒好一些。

《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在1961年被改编成电影《何日君再来》(Goodbye Again),安东尼·博金斯在片中饰演年轻的富家公子菲利普,爱上褒曼出演的半老徐娘宝拉,而宝拉有个中年情人罗杰(伊夫·蒙当饰演)。罗杰是个情场老手,虽然褒曼是他固定的情人,但他还是不断猎艳,褒曼心知肚明,她爱罗杰,也容忍了他的不专一。

博金斯饰演的菲利普,比小说里的角色更加神经质,也更可爱、更古灵精怪。他身上有喜感,又有悲剧特质。显然他有恋母情结,对宝拉穷追不舍。小鲜肉的出现,令宝拉开心也令她犹豫。

菲利普是见习律师,但松松垮垮,不认真工作,宝拉恨铁不成钢,要撵走他。菲利普可怜兮兮,宝拉心软了,搂着菲利普说:“你太笨、太幼稚,你扮演被抛弃的情人,你入戏太深,最终相信了你的角色。”是的,菲利普很傻气、很纨绔气、很孩子气,但同时也有主见,能独立思考。有人在背后说宝拉年纪大,菲利普的表现就很成熟,他不在乎外人怎么说。这个时候宝拉的反应反而不如菲利普,也难怪,毕竟年纪大的女人在这个节骨眼上就不自信了。此时的褒曼人到中年,虽不复《卡萨布兰卡》里光彩照人,但韵味不减。电影里,宝拉是个职业女性,开了自己的时装店,也为人做室内设计。她善良、体贴、宽容、能干、自尊。然而,她到底青春不再了,加上个高,不自觉有点缩身,走路就有点老态。宝拉最终决定回到罗杰身边,菲利普伤心地离开,褒曼俯身对冲下楼梯的菲利普嘶喊:“我太老了。”小说里的宝拉39岁,在电影里40岁。演出那年,褒曼45岁。

博金斯当年28岁(电影里的角色25岁),他演得太好了,得了戛纳最佳男主角。比他在希区柯克的《惊魂记》里的表现还好。他瘦弱单薄,谈不上多么英俊,但妙得很,黑白影像里的他充满了色彩。以前忽略了安东尼·博金斯,真不该。电影里,有一场菲利普酒吧买醉的戏,驻唱歌女告诉他:这世上广为传诵的词汇,实际上毫无意义,不过是情歌里的韵脚。菲利普就是成全宝拉和罗杰的爱神丘比特,一点没错。他不过是一个“韵脚”、一个插曲。但在宝拉的心里这个插曲也许会回荡一生吧,就像褒曼在电影《意大利之旅》里怀念她当初的情人一样。

谈到这部电影,褒曼在自传《我的故事》里写道:“安东尼·博金斯喝得醉醺醺地来到伊夫·蒙当坐的桌子旁边。这两个演员把他们的角色演得妙极了。我已很长时间没有和我颇为欣赏的两个男演员工作了。他们两个都很帅,都很有个性,而且又完全不同。”

演员伊夫·蒙当也是一流的歌手。他最有名的歌是《秋叶》。其实,伊夫·蒙当的歌,我最喜欢的不是《秋叶》,而是《樱桃时节》。它是一首纪念巴黎公社的革命歌曲,别以为革命歌曲都是激扬的《马赛曲》,听了这首抒情忧伤的《樱桃时节》,你会知道法国的“红歌”是可以这样唱的。

电影《何日君再来》上映后在欧洲获得巨大成功,但在美国却不受欢迎。1961年的美国还存在保守思想,一位旧金山的记者对褒曼说:“你和一个没有与之结婚的男人住在一起,然后又搞上一个年纪足以做你儿子的情人。这是不道德的。”美国人用道德来“绑架”褒曼,真是可笑。现实生活也一样,褒曼在上世纪40年代末离开好莱坞,和意大利导演罗伯托·罗塞里尼开始婚外情,1950年两人正式结婚。好莱坞和美国观众也对她有微辞,把褒曼定位为一个“坏女人”的形象。

褒曼到底是褒曼,随着时间的滴答声,她的存在,在不知不觉中战胜了一切负面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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