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5000元资助

2024-07-11 09:37:36 -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海南新闻7月11日电据海口市教育局发布的《2024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公告》,海口市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

申请须符合7个条件之一

享受资助的学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海口户籍且为2024年海口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未享受团市委、总工会等单位同类型的资助。申请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相对稳定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垦区建档立卡户。

2.孤儿(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家庭子女以及低收入家庭子女。

4.经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伤残军人子女。

5.残疾学生(经与市残联沟通,残疾学生以申请残联的残疾大学新生补助为主)。

6.经总工会认定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建议申请总工会资助为主)。

7.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家庭非常困难,无法支撑上学费用。

录取结束后向毕业学校申请

海口市教育局提醒,申请学生应在本、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向毕业学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困难佐证材料。

资助条件佐证材料:

1.符合申请条件1-6条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对应认定部门开具的证明。

2.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的,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处于集中治疗期间或术后恢复期间,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精神病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治疗、医保报销等材料。

8月26日受理结束,9月10日前资助确认公示,9月底前发放资助金。如因录取时间较晚的高职专科院校困难大学新生,发放资助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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