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妇联”共绘好“枫”景

2024-07-11 10:01:11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法院+妇联”共绘好“枫”景

□ 河北法治报记者 于海宁

通讯员 韩强 孟影

“小雨,离婚很简单,但离婚后的生活可并不简单,不但会影响到你们双方家庭,更会对两个孩子身心带来极大负面影响……”7月5日一大早,记者来到黄骅市人民法院,“帮大姐”爱心调解队的杨秀霞、王丽正在耐心地调解一起离婚案。

“夫妻双方之所以走到离婚这一步,都与家庭中一个个琐事的积累有关,这就像吹气球,在不泄气的情况下,气球会越吹越大,最终导致爆炸。调解工作就是个泄气的过程。”王丽对记者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沟通,小雨(化名)答应不计前嫌,和爱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争取尽快把以前的矛盾一一化解。

“如果能帮助双方把矛盾化解掉,那我们的工作再苦也是甜的。”杨秀霞笑着说。7月2日,当事人李某和张某在杨秀霞的主持下,面对面沟通,最终双方均向对方承认了过错,并表示不计较以前的恩怨,携手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023年,李某和张某离婚后形同陌路,甚至为了孩子抚养问题变成了冤家。根据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孩子小明(化名)由父亲李某抚养,母亲张某每个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因张某不能时常见到孩子,心生不满,加之种种原因,没有按期支付抚养费。李某一气之下,于6月18日将张某诉至黄骅法院。”杨秀霞说,在深入了解了双方的矛盾点后,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

“刚开始的时候,张某态度十分消极,什么也不愿意说。”杨秀霞便不厌其烦地与其沟通,聊工作、拉家常。就这样,张某渐渐放下了心中的戒备,打开了话匣子。

在沟通中,杨秀霞得知张某并不是不给孩子抚养费,而是生活确实遇到了困难,并且跟孩子父亲关系紧张,想见孩子一面也不容易。“在说到她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时,张某泣不成声。随后,我又和李某进行了长时间沟通,当谈及双方离婚这个既定事实给孩子造成的影响,以及现在对簿公堂激化矛盾会给孩子身心造成的二次伤害,李某先是沉默,后来也是哽咽不语。”杨秀霞说。

事后,李某和张某发自肺腑地向杨秀霞表示感谢,称她不仅帮他们解决了矛盾,还鼓励他们一切向前看,是调解大姐更是生活中的知心大姐。

这是黄骅“法院+妇联”联动化解家事纠纷的缩影。据介绍,黄骅法院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类纠纷调解工作,于2023年10月携手县妇联动员社会热心人士成立“帮大哥、帮大姐”爱心调解队。同年11月,黄骅法院与县妇联签订《关于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起“法院+妇联”的婚姻家庭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调解婚姻家事纠纷的作用,更好地促进了家庭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实现了婚姻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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