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2024-07-11 10:40:29 - 广东检察

近年来,珠海市检察机关自觉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主动加强与人大的协同联动,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奔赴、叠加赋能。

一、主动争取人大支持,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

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一是主动报告工作

争取人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珠海市检察机关以调研报告、专题报告、情况反映、信息简报等方式,先后就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整治、中华白海豚保护、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等向同级人大汇报专项监督工作和重大专案办理情况。

二是争取出台“决定”

2021年7月,珠海市检察院配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并组织工作专班,牵头起草《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获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决定》对公益诉讼赔偿金的接收管理作出规定,并将行政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法治珠海考核指标,为赋能检察公益诉讼行稳致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

斗门区检察院与斗门区人大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公益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问题,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建立线索移送、线索反馈、合力监督、专题调研、普法与宣传等5项具体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的贯通融合,凝聚监督合力,共同保护公益。

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01

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办案,协助提供案件线索。

02

聚焦环境污染、食药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问题,主动邀请具有人民监督员身份的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零距离”监督公益诉讼办案。

03

常态化参与“回头看”,对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全程跟踪进度、督办落实,确保“纸上”的检察建议转变为实实在在的社会成果。如斗门区检察院在办理督促整治虎跳门水道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从污染评估到环境整治方案的确定,再到整治情况的落实,全过程邀请斗门区人大代表参与,开展持续3年的跟进监督,让“固废岛”蝶变为生态“示范岛”,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04

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6月28日,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聚焦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首次同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三、积极推动人大立法,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

珠海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人大+检察”公益保护新格局

一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特区立法

为全面提升珠海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珠海市检察院联合珠海市残联等部门推动人大立法。2022年7月28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这是全国第二部以无障碍城市建设为主旨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特区立法

为进一步巩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经验成果,珠海市检察院协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推动人大立法,并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召开立法专题调研会,提出要增设专章规定防范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建议。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建议将《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今年6月26日,条例草案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第一次提交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将于2024年8月第二次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三是推动红树林保护特区立法

2024年5月,珠海市检察院向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红树林保护检察工作并提出在特区立法中增设红树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条款的建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正在起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已采纳建议在第二十八条中明确设立公益诉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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