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中信证券资管旗下两只大集合产品存续期延至明年1月

2024-07-11 14:12:34 - 东方财富官微

什么情况?中信证券资管旗下两只大集合产品存续期延至明年1月

中信证券资管近日公告,其旗下两只大集合产品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月份。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旨在为券商获取公募牌照创造更为充裕的时间窗口,有望提供一定的缓冲期,有效规避因产品清盘引发的客户流失及资产管理规模显著缩水风险,确保平稳过渡。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了解到,自大集合产品改造启动以来,逾200只产品已转型为参照公募基金运作的类公募产品。然而,这些产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募基金,仅是遵循公募基金规则运作的产品,合同约定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倘若产品到期时,券商或其资管子公司仍未取得公募基金牌照,须在以下方案中做出抉择:延长产品存续期限、进行产品清算或更换管理人,以确保合规性及投资者权益。

随着到期日渐近,7月8日,中信证券资管发布了两则产品公告称,为更好地服务“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财富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中信证券资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上述两只产品分别延长存续期限至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

根据公告,此前,上述集合计划自其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即“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21年7月16日起、“中信证券财富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21年7月22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

同时,中信证券资管对“中信证券品质生活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7月16日至7月29日),对“中信证券财富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7月22日至8月2日),在特殊开放期内赎回不受持有期限制且不收取赎回费。

业内人士认为,对中信证券等头部券商而言,将大集合产品存续期延至2025年1月,此举背后的战略考量极有可能与其积极争取公募基金牌照的布局紧密相关。中信证券通过延长产品期限,旨在为申请公募基金牌照创造更为充裕的时间窗口。

此外,延长大集合产品存续期很可能是券商与监管机构深入沟通协调的成果,充分考虑到产品涉及的客户及其他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体现了审慎平衡与前瞻规划的态度。

部分券商结合大集合参公运作的经验,开始通过设立资管子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牌照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业务边界,而已拥有公募基金牌照的券商正积极做大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虽然由于募资起点高,以及在产品谱系和客户认可度方面,券商资管较公募基金略显逊色,但券商资管依靠券商平台协同优势,可以与投行条线、经纪条线等紧密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在产品设计、客户服务等方面形成合力。此外,依托券商整体的管理体系和资本实力,券商资管的风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