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2024-07-11 16:17:47 - 周口发布
转自:周口发布
7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一、缴存比例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
二、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
周口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周口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955元。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确定为16488元(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496元×3倍),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上限为3957元;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23〕43号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月缴存基数下限(周口市区2100元/月,项城市2000元/月,其他县1800元/月)。
三、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综合组成的规定核定。
四、月缴存额计算方法
月缴存额为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总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五、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单位完成2024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核定。
(二)申报方式:缴存基数申报工作采取以网厅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的方式。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经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核定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7月25日。
来源/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李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