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苏州市顶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发布!

2024-07-11 16:49:44 - 苏州发布

转自:苏州发布

@所有人!

《苏州市顶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正式发布啦

各位人才们

快随小鱼一起来看

重磅!《苏州市顶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发布!

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我市引进的,在产业科创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一流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分为创业类、创新类,创业类适用于领衔创办企业的人才,创新类适用于受聘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人才。

申报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重要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图灵奖、拉斯克奖、沃尔夫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

3.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同时担任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并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4.国家级主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级医学类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医学类学(专)科主要负责人或知名专家;

5.近两年在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主流榜单排名前100位或学科排名前50位)、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等担任学术带头人、首席科学家、讲席教授;在国际一流企业(主要指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科技公司前100强)总部担任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在其主要研发机构担任研发总监等高级职务;

6.团队获得用人单位、地方资助经费5000万元以上。

扶持政策

1.项目资助。按照A档5000万元~1亿元、B档3000~5000万元给予项目资助。特别优秀的,可给予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

2.乐居保障。在苏购房后可按照项目经费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贴。在苏无自有住房的,给予1万元/月的租房补贴。享受优先选房待遇,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在“院士驿站”短期过渡。

3.事业发展。建立团队首席专家负责制,赋予技术路线决策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支持科研成果优先在我市转化,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

4.团队建设。经顶尖人才举荐的人才,符合姑苏人才计划基本条件的,可予以直接认定或进入面试环节。把顶尖人才所在单位纳入重点联系服务单位。

5.生活待遇。提供“一对一”人才服务,顶尖人才可享受医疗保健、免费游览景区、机场和高铁绿色通道、子女教育服务等高层次人才礼遇,相关待遇惠及其直系亲属。

拓宽渠道

定期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发布顶尖人才需求和攻关项目榜单,强化重大平台的引才聚才作用。对引进顶尖人才的相关主体,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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