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暑假期间校外培训,广东省教育厅最新提醒
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11日讯(记者王茜)2024年暑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广东省教育厅给家长致信,并发布致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关于暑假期间校外培训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4年暑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快乐的暑假,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尊重孩子的禀赋特质、兴趣爱好,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非学科培训项目,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不盲目报班培训,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学科类培训(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学习内容),避免增加孩子培训负担。
二、谨防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住家教师”“思维训练”等各种形式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是违法违规行为。暑假期间,请家长不要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
三、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在为孩子选择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时,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查询机构信息,选择“证照齐全”(即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培训机构,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更不要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避免误入“陷阱”。线下报名缴费时,要注意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一致。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
四、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家长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及时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建议在缴费前确认收款方单位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凡是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费用,家长应警惕经营者“卷钱跑路”等潜在风险。
五、合理安排暑期生活
多鼓励引导孩子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锻炼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沉迷网络和手机,不接触有暴力内容的影视作品和书刊。
六、加强安全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重点防范溺水、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教育孩子不得独自或自行结伴到山塘、水库、河流、海边等无安全设施和保障的危险水域玩耍、游泳,谨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孩子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不要参加违规竞赛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209/t20220929_665926.html)。2022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4年5月更新了名单(网址:https://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1107.html)。请广大家长注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的竞赛活动需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另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1号)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要求,中小学不能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和教育自媒体鼓吹竞赛与学生评优、升学挂钩,大肆贩卖教育焦虑,违规开展相关培训,希望家长理性看待参加竞赛的意义和作用,不盲目攀比,共同抵制未经审核违规开展的“黑竞赛”。
孩子的假期生活离不开家长的关爱、教育和监管,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祝愿同学们暑期愉快!健康成长!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7月7日
2024年暑假
致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2024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二、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范围监管,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持续强化机构内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请各校外培训机构正确认识预收费用属性。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广东省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的要求。
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配齐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确保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保障培训师生人身安全。安全生产要预防为主,在暑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培训机构要教育学员不得独自或自行结伴到山塘、水库、河流、海边等无安全设施和保障的危险水域玩耍、游泳,谨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监管部门将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五、不能举办违规竞赛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209/t20220929_665926.html)。2022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4年5月更新了名单(网址:https://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1107.html)。校外培训机构不能举办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
希望全省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证办学的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和谐教育生态。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