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观点 | 网易云音乐续费提醒,离“显著”还有显著的距离!

2024-07-11 17:59:49 - 中国消费者报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网易云音乐以站内私信方式

向消费者发送自动续费提醒

导致一些短暂购买会员资格的消费者

难以获知自动续费信息

从而被扣费数月甚至数年而不自知

这种自动续费提醒方式

引发消费者热议

3·15观点 | 网易云音乐续费提醒,离“显著”还有显著的距离!

刚刚生效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3·15观点 | 网易云音乐续费提醒,离“显著”还有显著的距离!

《消保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细化与补充了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笔者梳理发现,仅在“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一章中,涉及“显著方式”的表述就达6处之多。

3·15观点 | 网易云音乐续费提醒,离“显著”还有显著的距离!

何为“显著方式”?

就是指经营者

应当以一种明显且易于引起

普通消费者注意的方式

提请消费者注意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由此审视网易云音乐提供的自动续费站内私信方式,从提示的方式、频次、内容等多维度考量,与“显著”还有很显著的距离。

“显著方式”的涵义,有指经营者义务的履行范围,如商品或服务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计价方法等;有指经营者义务的履行方式,如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真实名称、标记等的标注位置。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以微小字体印刷于保单背面,直播电商将商家名称等关键信息链接设置在不醒目位置,音视频平台的自动续费方式只是站内私信提醒……这些都不是经营者履行“显著方式”提醒义务的正确打开方式。

商品或服务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这样的标注方式才是“显著”;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提前多日、多渠道、多频次提醒消费者,扣款前请求消费者再次确认,这样的告知方式才是“显著”。

“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充分保护,也是经营者彰显诚信服务的应有自信。这种“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服务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企业诚信建设和服务质量管理的高标准。

真诚对待消费者,经营者不妨从履行“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的法定义务上多着笔墨、做足功夫。当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购买,消费纠纷从源头环节大幅减少,经营者经济社会效益正向提高,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才能双向奔赴、彼此共赢。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徐文智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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