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2024-07-11 17:31:00 - 昆明信息港

昆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7月1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准入条件、申购配售程序、封闭管理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自6月24日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工作常态化开展以来,已有5300户申购家庭提交了在线申请。

昆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共有27条

《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文件依据,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章主要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并对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作了规定;

第三章主要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购、购房家庭资格审核、公示、选房工作程序及优先人群;

第四章主要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缴纳购房款、房屋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工作作了规定;

第五章主要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管理作了规定,包括回购条件及回购价格计算,继承及离婚析产处置原则,抵押限制等,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作了规定;

第六章主要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以及对单位及个人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作了规定,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主要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体及施行日期。

昆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保障对象范围

《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群体”“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结合昆明市目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量(2024年5000套)及2023年11月进行的住房供需调研情况,经认真研究拟定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为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昆明市城镇户籍工薪收入群体(含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群体,其中人才群体不设户口限制,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可以腾退原政策性住房后再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申购家庭

本《办法》所称申购家庭成员仅指夫妻双方,不包含父母、子女,在资格审核时仅对夫妻二人购买资格进行审核,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不动产登记时也仅涉及夫妻二人,从而不影响其父母或子女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商品住房资格。

人才认定及优先配售

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可自行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通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统一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法》明确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进行认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另行制定针对人才的保障性住房配售方案,具体明确人才保障范围、不同类型人才住房面积标准、房屋分配程序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可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人才住房需求,将部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或房源作为定向房源,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同意后,面向人才配售。

如何取得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

《办法》明确申购家庭按公开方式取得选房资格和选房顺序号,此处“公开方式”指公开摇号。在房少人多的情况下,通过摇号方式既确定选房资格,又确定选房顺序。房多人少的时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此外,《办法》还设定了摇号批次顺序,即在申购家庭已确认意向购买项目及户型后,昆明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申购家庭第一批摇号选房,其他申购家庭第二批摇号选房。

配售房实行封闭管理

《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明确“对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将房屋权利性质标识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允许上市交易,当继承人或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房屋归属方不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条件时,房屋由回购主体回购,回购款退回权利人。因购房家庭涉诉或断贷导致房屋被司法处置的,应由回购主体回购,回购款交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处置。

配售房回购价格

经充分听取房地产研究机构、群众意见建议,考虑到社会经济动态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款+利息—房屋折旧的原则核算。利息按照签订回购协议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和持有年限计算,不计复利。房屋折旧按照折旧率2%和交付使用年限进行计算。购房家庭自行装修及对房屋的添附成本均不予计算。

此外,购房家庭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房屋被收回的,不适用以上计算方法。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房屋被收回的申购家庭按照购房款-房屋折旧方式核算退还金额,折旧金额按照第十九条计算,但不予利息补偿,退款须待该套房屋再次售出后支付。

昆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自6月24日起,昆明市已常态化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工作,针对目前群众比较关注的申购条件、人才群体的认定、回购方式、项目情况等问题,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进行了解答。

人才群体申购不设户口限制

《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为:昆明市城镇户籍工薪收入群体及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群体。已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实物分房的家庭,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须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租住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退出”。

其中,对人才群体的申购不设户籍限制,但须申购家庭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实物分房,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春城计划”入选人才;昆明市“春城产业导师”入选人才;“昆明市名匠”入选人才;享受“国贴”专家、“省贴”专家,享受“省突”“市突”专家;“三名”工程引进的名校长、“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专项基础教育领域教学名师(市属、县区属学校);“云岭名医”(市属、县区属医院);招商引资企业高层人员,即企业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及掌握最核心技术的高级人才;与昆明市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

实行封闭管理满足条件可申请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成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因辞职离开本市或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购房家庭申请回购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无贷款、无抵押、无租赁、未设立户口及居住权、无法律纠纷;未改变居住用途、房屋结构无拆改、设施设备无缺失;水、电、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费用和物业服务费用已结清。

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原购买价格×申请回购时国家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房屋持有年限]-[原购买价格×(房屋持有年限×2%)]

以房屋100平方米,购买价6000元/平方米,房屋持有第5年申请回购,假设申请回购时国家公布的3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则回购价=6000×100+[6000×100×2.75%×5]-[6000×100×(5×2%)]=622500元。

预计配售平均价格在8000元/平方米以内

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流程包括申购、项目及户型确认、审核、公示、复核、摇号、收件、选房及领取认购凭证、签订认购合同并交纳认购金,待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纳购房款、进行产权登记。需要注意的是,申购信息、项目及户型确认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请广大申购家庭认真核对信息,避免因填写错误导致不能正常申购。

昆明市今年计划开工建设8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5000套房源,预计配售平均价格在8000元/平方米以内,项目因区位、户型、楼栋、楼层、朝向等因素配售平均价格存在差异,最终配售价格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开。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的KCC2024—2号地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已于4月26日开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9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容积率仅为1.67,建设348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昆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问题:

1、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

2、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地址:五华区护国路宝善街交叉路口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业务服务大厅;电话:0871-64899211)

3、主城八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设立的便民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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