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立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监管协作联动机制

2023-08-11 11:00:11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审计报

湖南省建立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监管协作联动机制

近期,湖南省审计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湖南省自然资源监管与审计监督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双方主要在沟通联络、信息共享、常态督导、联合调研、深化协作五个方面开展联动。一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审计部门在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要事先听取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和需要关注的重点地区、行业、单位;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省审计厅“金审工程”和省自然资源厅“天空地网”综合监测体系,自然资源部门要定期向审计部门提供高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等数据资料,协助构建自然资源审计数据平台;自然资源部门在督察执法过程中,要将发现或查处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规使用重大专项资金的线索或案件,及时移交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要与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研究。三是建立常态督导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自然资源和审计部门要视情开展联合督导,探索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四是建立联合调研机制。要大兴调查研究,联合开展调研活动,深度分析自然资源与审计数据,深度研判自然资源监管与审计监督的新情况、新趋势和新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自然资源监管与审计监督互促双赢。五是建立深化协作机制。逐步加强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领域的协同联动,强化审计监督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在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领导干部履职评价中的监督合力。

意见要求,双方要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在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始前或结束后的适当时间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研究自然资源监管、审计监督协作联动工作的重大问题。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两个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效能聚合,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工作共推、互促双赢的良好局面。

(卓志程)

来源:中国审计报

责任编辑: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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