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官井头加油站被罚款12000元

2023-08-11 14:50:1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东莞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官井头加油站被罚款12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凤岗)应急罚〔2023〕44号】,涉及东莞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官井头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顺昌贸易有限公司官井头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79983476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方春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凤岗)应急罚〔2023〕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

1、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报警设施;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9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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