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证券简称:湖南白银公告编号:2024-094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
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矿业”)于近日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藏01民终1034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与西藏墨竹工卡元泽选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泽选矿”)合同纠纷引起,金和矿业为原审原告,金和矿业在诉讼中提出上诉请求:1.撤销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2023)藏0127民初172号民事判决(此前一审判决驳回金和矿业诉讼请求),并依法改判支持金和矿业的全部诉讼请示;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均由元泽选矿承担。
二、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藏01民终1034号判决如下:1、撤销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2023)藏0127民初172号民事判决;2、西藏墨竹工卡元泽选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偿还技改垫资款1810.412259万元;3、驳回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4、驳回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对诉讼金额4,679.07万元,已根据会计准则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将依据本次《民事判决书》,积极向元泽选矿履行催收技改垫资款1,810.412259万元,公司将根据收款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将对本期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案件为终审判决,若金和矿业或元泽选矿不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符合规定的,法院将裁定再审,对不符合规定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再审期间不影响终审判决的效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4)藏01民终1034号。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6证券简称:湖南白银公告编号:2024-09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8)及《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公司股东郴投产投书面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将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2024年9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11楼112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提案内容: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4年9月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0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11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9月11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志勇、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59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11楼证券法务部;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白银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
附注: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