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证券简称:朗姿股份公告编号:2024-06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2.50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5.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99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56%;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4,787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为朗姿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关于股东数量及其持股情况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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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
3、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之和。
8、协议签署日:2024年9月9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韩亚资管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22.82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父亲申炳云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息111.23万元)(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4,75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996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5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医管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翁洁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