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罚没超3000万元 金融管理部门出手了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布了一系列针对支付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对5家支付机构合计罚没金额超过3000万元。
(图片说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其中,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被罚金额最高的支付机构。据罚单信息显示,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包括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以及违规进行非同名划转操作。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其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14.74万元,并处罚款1572.61万元,罚没共计2787.35万元。
此外,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以及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等原因,被警告并处罚款406万元。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保存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等档案资料,以及未按规定设置特约商户的收单账户等违规行为,被警告和罚款290万元。
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则因未将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未严格落实支付账户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违规为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存在办理支付账户和非同名银行账户间转账业务的情况,上传交易信息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以及未严格落实商户管理相关要求等违法行为,被警告和罚款121万元。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也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57万元。
除了对上述支付机构进行处罚外,时任这些机构的多名总经理、副总经理也被警告和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支付行业始终坚持严监管基调,不断强化监管落实。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发布的专栏文章中强调,将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贯穿支付机构各个发展阶段,探索建立支付机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