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查酒工作 三天122名酒驾司机被查
新京报讯据北京市交管局消息,针对秋季路面交通运行特点和违法规律,特别是晚间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违法多发的情况,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安部夏夜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和市局“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持续整治各类交通违法,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防范酒后交通事故发生,上周六至本周一3天时间共查获酒驾醉驾司机122人,均依法予以处罚。
9月7日晚11点多,海淀交通支队民警在杏石口路夜查时,一名驾驶人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检测仪,在对驾驶人祁某进行进一步检测前,祁某不断强调自己没有饮酒,是民警的初筛仪有问题,夜查民警先后重置了3次检测仪,都显示祁某涉嫌酒后驾车。当民警将祁某带上执法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祁某才承认自己晚餐时喝了两杯啤酒。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祁某血液酒精含量数值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祁某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9月8日晚9点多,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水南路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一辆黑色小轿车在看到前方检查点后立即改变行驶方向,将车辆拐至附近加油站旁试图躲避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进行检查,酒精检测仪刚伸到车内驾驶人嘴边便亮了起来,车内也飘出浓重的酒气。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已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值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我每次喝完酒开车都会叫代驾,今天真是心存侥幸了!”王某懊悔地说。在后续询问中,王某称晚间和朋友聚餐时喝了酒,自己一直是遵规守纪的人,每次喝酒后都会叫代驾,而正是这次的一时侥幸,醉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王某除面临刑事处罚和罚款外,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为确保市民群众夜间出行安全,交管部门将每天“不定时、不定点”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同时充分总结和提炼查酒经验战法,采取机动灵活的夜查模式,综合运用压缩车道、观察拦截相衔接等方式,科学设置引导标识、发光警示等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在严密筛查车辆、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临近中秋节,交管部门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恪守交通法规,牢记践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聚餐聚会时不劝驾驶人饮酒,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编辑赵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