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03证券简称:真兰仪表公告编号:2024-060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3:00
2、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诗华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3:00在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5人,代表股份301,115,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5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645,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0人,代表股份219,470,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3人,代表股份1,158,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3人,代表股份1,158,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5%。
四、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提案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09,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9%;反对42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8%;弃权8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295%;反对42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40%;弃权85,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5%。
提案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3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401,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8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018%;反对401,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79%;弃权8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03%。
提案3.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3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0%;反对399,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8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40%;反对399,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88%;弃权8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72%。
提案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632,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5%;反对402,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5%;弃权81,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002%;反对402,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70%;弃权81,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28%。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