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淡溪所2022年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信息第二期
2022-10-21 11:08:5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现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淡溪所2022年7月8月份抽样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乐清市淡溪基元副食品店,一批次泥鳅恩诺沙星检出(μg/kg):247,标准规定为:≤100。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淡溪基元副食品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表
序号
任务来源
辖区
抽样日期
抽样单编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抽检样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生产日期(批号)
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处罚方式(选立案、当场处罚、责令整改或移送司法机关立案)
核查处置日期
核查处置完毕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种类及依据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
是否停产停业
是否吊销许可证照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免于处罚原因及依据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备注
1
(县本级)
乐清
2022.7.12
NCP22330382305133649
乐清市淡溪基元副食品店
泥鳅
恩诺沙星
/
恩诺沙星残留超标
行政处罚
2022/8/11
2022/10/19
乐市监处【2022】665号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80
3000
否
否
否
无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食品;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严加管理店内存储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