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标准有调整

2023-10-21 15:51:42 - 政府网站

转自:汕头发布

近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汕头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标准的公告》,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标准进行调整。有关调整如下:

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按照

中央、市两级共3万元/户的标准

予以补助(不区分改造类型)

其中

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金平、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9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万元;南澳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7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45万元。

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金平、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拆除重建每户补助0.1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万元;南澳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0.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5万元。

据了解,经各区(县)摸查核实,2023年汕头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0户,改造实施时间为9月30日前全部开工,11月底前全部完工。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头融媒集团

编辑: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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