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10-21 02:15:38 - 上海证券报

根据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4年10月21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中信证券(山东)为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规则请以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中信证券(山东)的相关规定为准。

一、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投资业务时,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67-8815

官方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站: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站:http://www.gzs.com.cn/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官方网站:www.citicsf.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站:sd.citics.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在本公司官网(www.xinghuafund.com.cn)公开披露的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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