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英烈顺利“回家”

2024-10-21 07:38:50 -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某县检察院开展“以法之名,捍卫荣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主题“回头看”活动,邀请辖区部分人大代表参加。

该县曾是解放战争时期重要的战斗发生地。2019年5月,8名泰安市人大代表在该市两会上提出《关于加强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的建议》。结合人大代表反映的情况,该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无专人管理、损毁严重等问题。2020年4月,该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成立专案组,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工作。

通过实地走访,检察官共排查出散落于5个乡镇的6处散葬烈士墓群,211名烈士安葬其中,其中多数墓地无专人管理、损毁严重。

2020年4月,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职责,维护英烈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了以迁入烈士陵园保护为主、就地保护为辅的保护方案,并积极争取资金58万元,用于烈士墓迁葬保护工作。

2021年12月,该院与县委、县政府及所属乡镇等有关部门集中举行迁葬仪式。211处不适宜就地保护的无名烈士墓全部迁入烈士陵园,便于规范保护和群众瞻仰;相关部门对就地保护的纪念设施签订协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管护责任可督可查。

除了让无名英雄安家,办案检察官还有一个愿望——为烈士们寻亲。2022年10月,该院委托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烈士遗骸检材进行DNA测序,在全国英烈网进行比对,发起烈士寻亲活动。2023年4月2日,通过DNA比对,为两名烈士找到了家人,让“无名”烈士变“有名”。

以此案为契机,为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该院还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的意见》,通过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共同保护红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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