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均基本公卫服务经费补助增至94元

2024-10-21 10:11: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10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全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在去年89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提高至94元。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晓青)10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全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在去年89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提高至94元。

日前,为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健康获得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重点任务以及增加经费使用途径等。

《通知》提到,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用于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受益人群覆盖面;开展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加强城乡居民体重管理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体重管理等方面。

据了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是我国最常见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也是仅次于高血压、糖尿病的第三大常见慢性病,已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今年,为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基础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被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配备肺功能仪,按照《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各地、州、市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明确转诊渠道,对发现异常需要转诊的及时进行转诊,并做好后续追踪随访。

与此同时,今年,自治区还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配合开展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对参加全民健康体检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群进行测听筛查。到2026年,项目覆盖全区14个地(州、市)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约100万人。

《通知》还提到,各地要加强指导,组织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根据健康状况、患病情况等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在现有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基础上,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老年人健康需求等实际,通过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健康积分”兑换等方式,丰富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强化重点人群体重管理,在对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服务中,发现超重、肥胖的,要加强个性化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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