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重要提示!事关春节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2024-01-21 10:57:01 - 咸宁发布

转自:咸宁发布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重要通知

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

不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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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假期内,师生虽然离校,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却不敢有丝毫松懈。

通知指出,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抓安全的第一位,周密部署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细化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及寒假期间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要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稳定。一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省、市近期开展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要求,既“查”设施设备的“硬伤”,也找人为因素的“软肋”。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学校安全规律特点,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再排查、再整治。重点围绕学校消防、燃气、食品、交通安全、防学生个人极端事件、防自然灾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内在建工地、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领域,反复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治、盯住不放,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所有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特别要摸清在校学生底数,认真做好学生离(留)校登记,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和学习生活保障,强化安全巡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留校学生安全。二是全面加强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防侵害、防滑冰溺水、防烟花爆竹烧伤、防煤气中毒、防踩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气火灾、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护,外出游玩或参加集会,一定要有成人看护,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酗酒、酒驾、超速超载、参加非法集会等违法和危险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工作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强化假期校外培训治理,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杜绝“冒烟”“爆雷”等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要提前研究部署新学期开学等工作,假期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集体补课、上课或提前开学。

通知强调,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不断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和物资储备,保证信息畅通,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通知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晰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高等学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维护学校安全。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和问责制度,辖区内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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