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屏障”

2024-11-21 07:39:36 - 检察日报

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屏障”

 陕西省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蹇利参加校园法治宣传活动。

近年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着力打造“沔水晨曦”未检工作品牌,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持续深化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凝聚多部门合力协同履职,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屏障”。

立体化宣传,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勉县检察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法治课、模拟庭审、拍摄普法短剧等形式,围绕防范电信诈骗、预防性侵害和远离校园欺凌等专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今年“六一”前夕,检察官“变身”网络主播,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全县中小学师生及家长直播普法,累计观看人数达1.3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精准化帮教,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确保帮教取得实效,勉县检察院与专门学校四川省广元市正德中学签署《观护矫治基地共建协议》,将2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涉罪未成年人送至该校帮教;主动联系本地一汽修厂,将一名17岁的涉罪未成年人送入该厂学习汽修技能;与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公益林,累计组织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林植树活动。相关工作经验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刊发推广。

多元化救助,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勉县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切入口,与团县委、县妇联、民政局、教体局、村(居)民委员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救助工作,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协助转学、支持起诉等综合救助服务,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今年以来,该院共为9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司法救助6名未成年被害人。

一体化履职,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勉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工作,针对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学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违法情形,依法向文旅、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吴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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