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转自:湖州日报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阶段项目实施高密度、高频次、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德清信佑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工地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8月8日,德清县综合执法局经有关部门线索移送发现,浙江明得建工有限公司在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德清信佑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设置硬质围挡,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9月6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2 安吉县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端芯片封装基地项目工地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6月28日,在对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端芯片封装基地项目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吉东豪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3 南太湖新区草田漾单元TH-10-02-01B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工地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污染案
2024年9月3日,在对草田漾单元TH-10-02-01B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徽新君锐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2024年9月6日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工整治,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湖州市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