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2024-11-21 11:22:25 - 保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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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1日起,我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轻至中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我市于11月21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通知强调,要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移动源管控措施、面源控制措施、道路保洁、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要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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