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内鬼”,被控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转自:上观新闻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龙飞,汉族,1969年8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龙飞长期在中国航天系统工作,历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五研究院502所干部,第五研究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团委书记兼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处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组秘书,办公厅副局级巡视员、副主任、主任,办公厅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6月,龙飞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20年6月,龙飞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2024年2月,龙飞官宣被查,8月被“双开”。
通报显示,经查,龙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安排;
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腐化堕落;
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栏目主编:秦红文字编辑:宋彦霖题图来源:上观题图图片编辑:苏唯